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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9/11/14 17:3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通过:

    任命:
    黄锦锋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程军为鹤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源冠泉为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景辉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何建通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吕铁城为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邓荣标的鹤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职务;
    李满朝的鹤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黄剑强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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