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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9/07/29 10:44: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通过:

    决定任命:
    朱立辉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鹤山市公安局局长;
    陆芳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吴健明的鹤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文的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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