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通过:
决定任命: 朱立辉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鹤山市公安局局长; 陆芳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吴健明的鹤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文的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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