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鹤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19日通过,决定聂加伟为鹤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现予公告。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2月19日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