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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市人大 更新时间:2022/04/16 1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415日通过:

任命:

陈咏珏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余真盛的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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