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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市人大 更新时间:2022/07/25 17:5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于2022725日通过:

    任命:

张雁红为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

梁智毅、李国华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汤有为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易钊锋为鹤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古辉林为鹤山市人民法院鹤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袁金淑为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文敏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汤有为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景辉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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