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
决定任命李雪芳为鹤山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古丽珊为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冯杰晖的鹤山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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