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
任命:
范昌伟为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超明为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国明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粤康为鹤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范昌伟的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温晓明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子平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粤康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