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
决定任命:
丁俊超为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余晋毅的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温丽萍的鹤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林伟斌为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志松为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马庆龙的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程滨的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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