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江门市委工作部署,围绕鹤山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助推我市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推进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认真部署开展好各项监督工作,为鹤山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人大贡献。
现制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执法检查
(一)5月对我市实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法工委、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7月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教科文卫侨工委、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3月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4月听取市卫健局关于全市卫生医疗系统队伍建设及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4月听取《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4月听取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创文工作的专题报告。由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5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5月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多元解纷工作的报告。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7月听取市科工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市省硅能源产业基地、中欧新材料创新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九)9月听取和审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我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情况的报告。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9月听取市科工商务局关于我市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作情况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10月听取市交通局关于龙古路、S270共和段建设情况的报告。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10月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11月听取和审议鹤山市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四)11月听取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及师资建设情况的报告。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五)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选联任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六)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由办公室牵头,选联任工委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参与。
(十七)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2月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初审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8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8月听取和审议2022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8月听取市审计部门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召开政情通报会
7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2023年上半年政情通报会,听取“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其中,市政府主要围绕新时代岭南水乡和制造新城建设作汇报,市法院和市检察院主要围绕促进公平正义、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作汇报。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继续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年内组织一次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交流座谈会。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专题调研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助推鹤山新时代制造新城建设和新时代岭南水乡建设上贡献人大力量,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拟开展以下两项重点调研课题:
(一)5月至6月开展新时代制造新城发展配套服务工作专题调研。由城建环保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人大制度研究会协助参与。
(二)9月至10月围绕推动《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我市实施,开展农村产业振兴专题调研。由农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人大制度研究会协助参与。
七、代表视察
(一)4月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工作专题视察。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农工委、城建环保工委协助做好基础工作。
(二)5月开展鹤山产业平台建设专题视察。由财经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6月开展推进农村供水、落实“三同五化”任务目标工作专题视察。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8月开展“三联双到通网格”工作模式推广复制情况专题视察。由办公室、选联任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9月开展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及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跟踪监督视察。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工委按照联系分工协助做好基础工作。
(六)10月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专题视察,重点视察对象为龙口镇青文村、宅梧镇漱云村及鹤城镇。由办公室、选联任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12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和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视察。由办公室、选联任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其他监督工作
7月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新时代岭南水乡建设及城市品质提升等议题,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由选联任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九、做好市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