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人大代表建议
代表建议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体现,是人大发挥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大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5月
22日
,双合镇人大组织部份镇人大代表对双合镇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12件建议进行督办。
 在督办会上,各承单位汇报了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总体来说,承办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办理建议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并且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想办法提高办理实效,但也存在重答复轻落实、未能在法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和建议落实率低等问题。对此,人大代表敢于发言,建议政府部门要真心办理和要重点办理建议,不仅要做到事事有回音,更应该要件件有着落,真正使群众看到希望。
镇人大主席麦北明要求各承单位,一是要正确认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职责。二是要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千方百计落实代表建议,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争取代表的理和解支持。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努力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变成现实。
督办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在督办会上,镇人大还对双合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办。
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分管领导朱智发同志汇报了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今年以来,镇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鹤山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注重发挥试点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试点村的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和发展机制。目前,双合镇四个试点项目,因地制宜,农旅结合,基本确定了四个发展项目:先庆村粉葛加工项目、双桥都村光伏大棚项目、合成村和侨茶区茶叶种植发展鹤山红茶项目。项目采取土地入股和资产入股(租赁)与企业合作等方式,现已完成了项目的建设选点和合作协议的签订等前期工作,近期将开展项目建设,力争在今年10月完成建设,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与会的镇人大代表认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是中央扶持项目,目的是通过试点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同时探索一条可复制推广的村级经济发展之路,因此,希望政府部门,尤其是农业和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要继续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试点工作不走偏不走样,符合上级的政策要求,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双合模式”;二要加强项目的规划设计指导,确保项目更接地气和可持续发展;三要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四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的运营管理,确保按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和项目建成后的资产保值增值;五要狠抓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和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