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依法治市 法律法规 人大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大常委会 > 决议决定 >> 正文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鹤山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20/10/09 15:55:17

 

(2020年9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黄双怀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鹤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市审计局刘斐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鹤山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市政府提出的鹤山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鹤山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批准市财政局黄双怀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鹤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 上一条文章: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国伟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下一条文章: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鹤山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