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鹤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至24日在沙坪召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鹤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鹤山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山市2018年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鹤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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