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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鹤山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7/05/05 16:33:46

 

(2017年4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黄双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鹤山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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