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2015年3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关于在桃源镇第四选区补选1名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委具体指导选区开展补选工作,并于2015年月4月23日补选了范昌伟为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对补选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认为补选工作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法律程序进行,范昌伟的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鹤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188名。
以上报告,请审议。
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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