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崔常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鹤山市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决算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何小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鹤山市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决定批准鹤山市2013年地方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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