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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鹤山市201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3/10/11 11:23:59

 

(2013年9月1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崔常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鹤山市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决算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何小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鹤山市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决定批准鹤山市2012年地方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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