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实现市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与时俱进、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全面履职、增强实效,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督促政府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生态宜居城乡建设。 2、围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城区建设、水利建设等情况深入开展调研,为创造鹤山品质、促进幸福共享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发挥法治主导作用,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进法治鹤山建设 3、进一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贯彻执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做好法治鹤山创建活动。 4、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打两建”(即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等情况,加强对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或调研,为提高全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民生为重,维护民利,推进民生事业发展 5、支持政府盘活存量土地,解决被征地农民保障,更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加快农村综合改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6、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政府继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坚持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改进代表工作 7、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做好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成效。 8、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 五、坚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9、推进常委会思想业务建设,注重学习研究,提高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审议质量,加大监督的力度。探索有效的方式,充分发挥常委会各工委和各代表联组、代表专业小组的作用。 10、在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提高市镇两级人大履行职责的能力。 2012年1至12月工作初步安排 (注:主任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3月: 一、1月召开常委会第2次会议,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 二、2月调研我市工业、农业发展情况。 三、2月召开全市镇人大工作会议。 四、2~3月筹备并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五、3月交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六、3月召开常委会第4次会议: (1)审议通过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命等事项。 (2)视察妇幼保健院、实验中学、新沙坪中学。 4~6月: 一、4月对全市防汛工作进行调研。 二、5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三、5月召开常委会第5次会议: (1)听取保障房建设及房地产发展情况的汇报。 (2)其他。 四、6月指导市人大代表联组活动。 五、6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调研。 六、6月对《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七、6月了解各镇人大开展工作的情况。 7~9月: 一、7月对村村通自来水工作进行调研。 二、7月对上半年预算执行工作进行调研。 三、7月对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四、7月召开常委会第6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五、8~9月对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调研,督办重点建议。 六、对外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七、8~9月对盘活存量用地,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研。 八、9月召开常委会第7次会议。 九、9月了解各镇人大开展工作的情况。 10~12月: 一、10月对市重点工程进行调研。 二、11月召开常委会第8次会议。 三、12月召开镇人大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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