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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人大 更新时间:2022/11/28 17:25:00


20221128鹤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鹤山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鹤山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国家、省、江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至2025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鹤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三、增强法治观念,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的法治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开展“以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使用时广泛融入法治元素。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积极有效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健全和落实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创作内容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加普法活动。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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