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
分工调整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镇(街)人大:
根据人事变动,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谭良发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黄建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研究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侨务工作委员会,分管精神文明、宣传工作。
黄文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分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联系政法部门。
储涂应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分管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欧卫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农村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管党建、组织人事、老干、意识形态、工青妇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
孙通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委办主任,分管社会建设委员会。
何建卫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后勤、保密工作,协管精神文明、宣传、党建、组织人事、老干工作。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