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市十四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冯伟华主持,常委会副主任方长江、李启明、陈绍忠、林慧梅及委员出席了会议。副市长陈常岷,法院、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审计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法制局、沙坪街道办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与会人员视察了安柏电路版厂、中国广东大气超级监测站、第二污水处理厂,并在第二污水处理厂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然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环保法》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鹤山市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决算报告》及《关于鹤山市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鹤山市2013年上半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根据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的提请,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任免;接受刘永雄因工作调整而提出的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决定在雅瑶第三选区补选1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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