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教育投入超5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5.20% 记者从昨日闭幕的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2013年鹤山市财政部门按照鹤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认真落实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培财开源保增长,规范理财提效益,创新机制增活力,财政工作稳中求进,倾力保障民生投入,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根据鹤山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显示,2013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鹤山市财政增收工作面临众多困难,年初一度出现负增长现象。同时,各项民生刚性支出需求激增,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面对严峻挑战,鹤山全市财政部门坚持培财开源保增长,规范理财提效益,创新机制增活力,财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同时倾力保障民生投入,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据介绍,去年鹤山市全年投入民生支出12.54亿元,比上年增长21.28%,十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从2013年起再次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补助4623万元,同比增长63.8%;积极推进教育服务均等化,发放各类助学金及贫困学生补助共770余万元,安排鹤山市职中、沙坪第三小学等学校基建项目及教学设备购置资金1955万元。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放低保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等合计4748万元,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905万元。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财政补助资金合计3768万元,落实城乡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930万元,支持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建设,在江门地区率先实现结算服务全覆盖。四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1960万元,投入资金3266万元实施共和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项目、江沙示范园区三堡排洪渠下游防洪工程、沙坪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和鹤山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等。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907万元。六是落实资金支持创文工作。七是顺利完成市直机关和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调整工作。 另据介绍,今年鹤山拟安排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4364万元,比上年增长3.37%,其中教育支出5654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5.20%。 2013年 鹤山全市财政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克服了减收增支因素叠加、可用财力不足、收支平衡艰难等巨大工作压力,圆满完成了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87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63%,比上年增收↑29274万元,增幅↑18.3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1705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23%,比上年增支↑34858万元,增幅↑19.13%。 2014年 鹤山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全面落实“稳定增长、促进转型、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各项政策措施,依法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问题。 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0466万元,比上年增收↑21709万元,增长↑11.50%;拟安排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4364万元,比上年增加↑7308万元,增长↑3.37%,其中教育支出5654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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