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依法治市 法律法规 人大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大动态 >> 正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4/04/24 16:56:06

 

    4月24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伍培进,副主任周国光、梁暖勋、方长江、张子峰、陈绍忠、林慧梅及委员出席了会议。副市长陈常岷,市法院院长林跃新,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锡章,市人大党组成员林立新,市府办、财政局、资产办的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吴健明为鹤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命袁元为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还对法院有关人员进行了任命。会议接受了副市长郑才因工作变动而提出的辞职请求,并免去其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议案》。

 

 

  • 上一条文章: 人大代表关注民生,推动居家养老事业发展

  • 下一条文章: 市人大常委会到台山核电站调研学习
  •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