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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社会组织立法调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4/04/18 10:09:49

 

    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梁少芬率领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社会组织立法调研。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长江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科技局、社工委、民政局、经信局、教育局、卫计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法制局、体育局、发改局、工商联、残联等部门以及我市鞋业商会和乐善社工服务中心结合自身职能,就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有关情况,如何评定社会组织的性质,如何规范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监管以及如何完善法律法规,通过政府、财政、税收扶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随后,调研组还深入到我市首家契约型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乐善社工服务中心(南山站)进行视察,实地了解机构的运作和存在问题。

    梁少芬表示,会将此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按程序提交省人大和相关部门,把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吸纳到社会组织立法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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