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依法治市 法律法规 人大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大动态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下旬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4/12/29 17:21:02

 

    12月29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国光、梁暖勋、张子峰、陈绍忠、林慧梅及委员共16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陈常岷,市人大党组成员林立新,市府办、财政局的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审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至30日召开,建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议鹤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议鹤山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山市2015年预算;4、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其他。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鹤山市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变动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和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决定在出缺代表的选区补选鹤山市人大代表。此外,会议接受了个别江门市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并补选周国光为江门市人大代表。

 

 

  • 上一条文章: 共和镇人大代表视察林业工作

  • 下一条文章: 桃源镇人大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座谈及视察活动
  •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