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江门市人大选联任工委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波、选联任工委同志以及各市、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分管领导、工委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江门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主任夏均超主持。 会议内容是座谈学习中发[2015]18号文件、新修订《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三法”精神、《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感想,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代表联络室(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宋波副主任首先传达了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并对今后选联任工委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市(区)、镇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而人大本身要搞好自身建设,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级要认真开好人大会议,保障会议的时间,对提交会议的报告要认真充分审议;明年是市(区)、镇的换届年,要依法做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要不断改进人大的监督和人事任免选举工作;要创造条件,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接着,各市(区)的选联任工委分别对学习内容谈了感受,并对省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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