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细就,副主任邓祺伟、林慧梅、温伟强、冯宝能、叶志强、李活文及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钟玉芳、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审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16日至17日召开,建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议鹤山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议鹤山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鹤山市2017年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通过鹤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对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进行了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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