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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非遗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人大梁晓燕 更新时间:2023/08/04 15:25:57


6月下旬至7月下旬,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称《非遗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下称省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了解我市的宣传、普法和实施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促进执法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细就,副主任欧卫华,教科文卫侨工委、法工委负责同志,教科文卫侨专业组成员,以及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书面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宅梧、鹤城、古劳等镇进行实地调研,一是实地察看鹤山红茶、紫丹苏陶制作技艺、靖村竹编技艺、东古酱料制作技术等非遗项目发展传承和生产性保护情况,听取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意见建议;二是现场察看鹤城镇茶行街建设情况、鹤山市非遗馆建设运行情况和古劳中学非遗项目咏春拳进校园情况;三是到恩平市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交流学习;四是座谈听取市文广旅体局关于《非遗法》及省条例宣传、普法和实施情况工作报告,以及市教育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素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与会代表对执法检查情况和促进执法发表意见和建议。

冯细就充分肯定了我市非遗工作取得的长足进步和高质量发展,并就更好解决《非遗法》在落实贯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创新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运用新媒体等,拍摄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加大对非遗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与时俱进提升公众对非遗文化的知晓度、参与度,做大做强我市非遗文化产业。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统筹规划,创新性发展非遗项目。以促进执法为抓手,持续加大《非遗法》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统筹规划,加强向上走访、沟通协调,细化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高效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引导推动,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加大对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的资金投入,发动社会力量,鼓励群众自发积极参与非遗项目建设。创新形式,加强文创产品的开发力度。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管理,促进非遗保存保护工作。推动非遗文化作为活态乡土文化,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融入乡村振兴发展,把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加强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发展。

四是继续做好非遗传承工作,提供人才科技支撑。加大非遗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学习交流。继续加强对民间非遗继承人的培训,对一些欠缺传承人的项目增补代表性传承人,确保后继有人。重视发掘和培养民间非遗项目传承人和能手。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对非遗保护和推广的促进作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普查成果编辑整理、建立数据库,研究推进非遗数字平台开发建设。

五是继续做好非遗研究工作,提供理论智力支持。加强高质量的非遗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挖掘非遗项目的艺术价值,用艺术的表现形式再现我市非遗项目的魅力。选择合适项目继续申报相关课题及案例,强化研究论文的撰写,为我市非遗传承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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