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代表法》的法定职能,鹤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代表列席作用,全链条推动列席发言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效提升会议审议质量、代表履职能力和问题解决实效,持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截至目前,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6场次,共计53人次,代表审议发言涉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学位保障、医保政策落地、稳就业保民生等重点议题。

抓好抓实流程,推动代表列席见行见效
会前抓代表的精准筛选邀约。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的同时,由负责议题的工委室联同代表工委,紧密结合代表的工作领域、专业特长等实际,迅速精准提出和敲定列席代表名单,并第一时间通知列席代表,告知会议议题、引导做好发言准备,确保代表能够提前介入。如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针对《鹤山市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和师资建设情况专题汇报》,专门邀请中学一线老师的人大代表列席,就学位和队伍建设问题,切身处地提意见建议。
会中抓议题的深度调研审议。邀请列席代表随同参与开展与议题相关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确保列席代表对议题内容有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真正发现和找准问题,对提出意见建议做到心中有数。提前把会议议题相关材料提送列席代表,充分做好讨论发言准备。如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前专门组织列席代表随队实地调研视察城区污水垃圾品质提升工程,深入了解工程进度问题,为审议相关报告发言做准备。
会后抓情况的及时反馈回应。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结合列席代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整理审议意见印发相关部门,并要求“一府两院”3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及时向列席发言代表反馈工作落实和回应问题解决等情况。其中,2023年“一府两院”就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回复共计12次,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进度;对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及时总结提炼,推动代表列席持续优化
代表列席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有利于推动“双联系”制度持续走深走实,列席代表发言坚持从群众利益实际出发,对会议议题和有关工作提出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观点,让人大常委会更能及时听取群众最新鲜的见解看法、收集群众最迫切的建议意见,确保人大工作更“接地气”“切实际”,更加全面深入、民主法治,有效提升会议审议和议事质量。
代表列席让代表履职更“有劲头”。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积极拓宽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渠道,为代表搭建依法履职平台,创造更多依法行权履职、知情知政的机会,有效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调动代表履职的主动性、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精准高效履职,不断增强联系群众、履职为民、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劲头。
代表列席让政府落实更“贴民心”。通过代表列席发言,把代表日常进站入网格收集到的,群众对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基层治理和“百千万工程”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群众的“急难愁盼”和企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短板直接带上会议、反映出来,提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确保政府工作开展更贴民心、更顺民意,有效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