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通过:
任命: 冯健恒为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沙坪联络处主任; 杨锦镜为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沙坪联络处副主任; 蔡镇海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伟东的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沙坪联络处主任职务; 赖伟强的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沙坪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杨新福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冯沃玲的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温健灿的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温少卿的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邓博文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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