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通过:
任命: 赵杏媛为鹤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赖伟强为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沙坪联络处副主任; 李满朝为鹤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梁智毅为鹤山市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庭长; 源冠泉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赵杏媛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煜培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满朝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梁智毅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源冠泉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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