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通过:
任命:
温少卿为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兆雄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黄锦锋为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庭长;
梁智毅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庭长;
程军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林颖霞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谭敏清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灶长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林用爱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陆华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区艳香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艳华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小清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钟文芳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婉仪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伦妹女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东婷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明珍为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建磷为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炜强为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婉珍为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劳成健的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温少卿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兆雄的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黄锦锋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梁智毅的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吕舒颖的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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