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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市人大 更新时间:2022/09/05 15:3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通过:

决定任命:

张梅为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志权为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煜昌为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刘敬通为鹤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财兴的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冯锦荣的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吴锡遐的鹤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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