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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5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人大 更新时间:2024/05/25 09:2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鹤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11日通过:

任命:

唐砚为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唐砚为鹤山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免去:

吕永昶鹤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海疆的鹤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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