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依法治市简报 2015年第一期 鹤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5年1月20日 鹤山构建“大城管”格局 推进综合执法 去年年底,我市为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城管委主任由市长谢锦波担任。城管委下设市城管办,并组建日常综合巡逻执法队和专项执法队,逐渐推广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知法、乱执法等问题。 综合巡逻执法队由城管局、公安局巡警大队和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和沙坪街道办等职能部门组成。综合巡逻执法队,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实现城区全天候执法巡逻,维护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秩序。专项执法队负责执行由市城管委针对不同时期突出问题而部署的专项行动。 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职责,鹤山市城管委建立联席会议议事机制,包括每季度召开的例行会议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议。 在“大城管”工作格局下,除了日常综合巡逻执法队以十条严管街为抓手对城区主要交通要道的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城市治理顽疾进行有效整治外,城管委还根据《鹤山市道路粉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道路粉尘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整治运输散体物料的工程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引发的粉尘污染、破坏道路等现象,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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