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依法治市简报 2014年第五期 鹤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4年5月26日 我市组织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工作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工作的通知》精神,5月23日上午,我市认真组织了《广东省信访条例》鹤山市宣讲会,市委书记伍培进,市长谢锦波和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市、镇(街)信访维稳工作有关负责人及干部代表,共514人聆听了宣讲。 宣讲会上,省宣讲团成员、五邑大学讲师王瑞霞结合《条例》内容,详细阐述了《条例》的必要性、重要性、过程、总体思路、信访原则、网上信访制度、信访责任制度、信访人权与责任,重点讲解了诉访分离制度,即把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从普通的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不作为普通信访事项进行受理和办理,以及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多个方面,着力推动信访制度回归本原,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参政议政作用。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基层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了信访《条例》的精髓,了解并准确把握信访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定设定;深刻领悟了《条例》的精神,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达到了宣讲的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对《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进行统一的部署,以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牵头,组织市委政法委、社工委、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单位,以“法律六进”的模式,重点对市、镇(街)信访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以及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工作。要求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和配合,结合实际,通过专题讲解、学习讨论、部署实施等环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等内容,利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学习,务必要把《条例》中依法信访、诉访分离的观念渗透到基层信访工作当中,强化责任主体,建立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和制度,着力把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法治的轨道,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把矛盾化解于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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