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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 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 今年上半年立案1800余件处分1600余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9/09/11 16:28:49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1.7万余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3万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4500余人,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1800余件,处分1600余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40人、县处级干部280余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2万余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8万余人次,占86.2%;第二种形态1400余人次,占11.2%;第三种形态200余人次,占1.8%;第四种形态100余人次,占0.8%。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铭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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