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鹤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惩防并举治理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共摸排农村基层问题线索236条,立案113件,处分人员189人。 该市始终把惩防探头对准农村基层,对全市139个村(居)近万名党员干部建立清廉档案,把基层监察对象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中;组织全市近2000名农村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重点对扶贫资金审批使用、“三资”管理等内容进行警示,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开展政治生态专项检查,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监察建议等措施,督促整改问题242个。2018年共处理人员180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66人次,占比为87.8%,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同时,该市将巡察利剑直插村级最基层,重拳打击农村“三资”管理、脱贫攻坚、征地补偿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和作风问题,共摸排问题线索203条,立案85件,结案177件,处分159人,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和优亲厚友等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问题,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该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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