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截至12月5日,该市纪委监委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有效问题线索49条,立案12件。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7起,结案8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已判决1人。 该市纪委监委主动出击,梳理十八大以来的举报线索、案件问题以及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并进行深入对比分析,摸排出有效线索12条;与该市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调查工作机制,共接收该市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的有效线索29条;深入基层,分发以惩腐挖“伞”为主题的宣传单张5000份,向鹤山范围内的手机用户发送鼓励举报宣传短信,目前已收到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6条;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收集到各类咨询问题120多条。通过全方位拓宽线索渠道,该市纪委监委查处了江门市首起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以及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问题。 此外,鹤山市纪委监委还把派驻“探头”对准43个市直单位,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堵塞行业漏洞。对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该上报线索而不上报、该落实治理而久拖不治的1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发挥镇(街)纪(工)委的监督作用,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排查线索少、线索质量不高的镇级单位部门和村委会进行约谈,目前已约谈3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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