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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三个抓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发现问题线索6条立案3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18/06/29 17:16:49

 

    今年以来,鹤山市纪委监委深挖线索,强化专项督导和责任倒逼,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筛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条,初核5条,立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配合公安机关立案2人。

  深挖问题线索。该市各镇(街)纪(工)委加强与公安、维稳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按照“线索无遗漏”的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逐一摸查扩线,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等腐败问题。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实施“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加强与该市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坚持定期集中移交、定期会商分析。目前,全市已收集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7条,待核实31条。

  开展专项督导。成立鹤山市纪委监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包片包案工作制度,同时组建“扶贫领域”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2个专项办案组。截止目前,该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挂点镇(街)督导28次,提出工作意见建议13条;专项办案组集中力量开展问题线索督办直查,从严从快查实了涉黑涉恶腐败案件3件。

  强化责任倒逼。建立镇(街)问题线索台账周报、简报周报、总结季报三项报送制度,压实镇(街)纪(工)委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见成效、出亮点。今年四月实施报送以来,各镇(街)纪(工)委共上报问题线索台账40份,撰写简报35篇。同步实行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镇(街)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或工作不力的进行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辖区内存在“黑手”砍不断、有“伞”挖不出等失职失责问题的,将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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