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至今共完成三轮市委巡察,发现问题217个,问题线索83条。 据悉,该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巡察办、3个巡察组,建设390人的巡察人才库,形成“1+3+390”运作模式。同时,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建立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及工作信息互通协作、“巡察办+派驻组”联合回访等机制制度,设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制定了巡察工作手册。 该市坚持常规与专项相结合,前三轮巡察既瞄准用权、用钱、用人等16个关键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聚焦扶贫领域、农村“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对10个镇(街)开展专项巡察。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追责问责2人,调整岗位2人,谈话提醒和书面函询23人,推动落实整改措施180条、完善制度40项。 目前,该市第四轮巡察正在开展,共对7个党组织进行为期6周的全面“政治体检”,并将及时对巡察进驻情况、巡察反馈情况和整改情况实行“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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