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依法治市 法律法规 人大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风肃纪 >> 正文
鹤山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显著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纪委 更新时间:2017/07/14 11:43:38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鹤山市纪委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谈话提醒67人次,廉政谈话11人,诫勉谈话3人,函询2人,给予党纪轻处分57人,党纪重处分7人。

    鹤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抓好第一、二种形态,做到早提醒、早处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龙口镇纪委今年上半年谈话提醒镇村干部10人次,通过经常化的谈话提醒方式逐步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中的风气。双合镇纪委对矿产资源保护、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问题、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上半年共谈话提醒党委委员1人次,中层干部6人次,基层党员干部5人次,自查清理问题5件,问责追究1人,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宅梧镇纪委对7名镇干部存在迟到、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等情况进行谈话提醒。

    今年以来,鹤山市各级纪检机关通过谈话、函询、召开专题党员生活会等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全市开展谈话提醒67人次,廉政谈话11人,诫勉谈话3人,函询2人。全市共排查涉及党员干部“两违”问题线索119条,立案45件,结案59件,总线索数在江门各市区排名第二,七类线索占比排名第三。

    为将第一、二种形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鹤山市纪委出台了《鹤山市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谈话权限,形成层级谈话的工作格局,对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问题实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明确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进行“红脸出汗”,责令整改。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关系正常化,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抓早抓小,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鹤山市纪委的一名领导说。

 

  • 上一条文章: 一个“帮”字毁人毁家毁自己

  • 下一条文章: 王岐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