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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防利益输送等问题 为政商关系列“正负清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7/06/06 15:18:55

 

    为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广东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责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利益输送和“为官不为”等问题。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党政干部1707人。

    该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措施,紧抓落实,把“亲”“清”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和个人生活。广州市健全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组织企业签订“永不参与行贿”承诺书,引导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东莞市制订36条具体措施,打造亲企助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为防止一些干部对企业家避而不见、“不作为”问题出现,广东提出政商交往“正负清单”。“正面清单”规定机关单位在优化政务服务等9个方面应主动作为。“负面清单”则明令禁止党员干部7个方面的行为,比如,“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等。

    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防护。针对近些年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这一突出问题,广东在港珠澳大桥、广州新白云机场扩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实施“廉洁风险同步预防”措施。珠海市通过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引入反腐理念与手段,不仅遏制了政府官员、部门弄权、寻租的空间,而且确保了项目工期、质量,还节省了大量资金。通过廉情预警评估系统,珠海口岸钢结构工程中标价由4.92亿元,降到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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