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依法治市 法律法规 人大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风肃纪 >> 正文
【正风反腐广东实践】广东:保持正风肃纪强大声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粤清风网 更新时间:2017/04/13 15:34:56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暗访曝光公职人员庸懒散慢等作风问题;查处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3月中旬以来,广东省持续高压反腐,形成强大警示震慑效应。

  这是广东省保持正风肃纪强大声势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截止2017年1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27起,处理338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93人。

  惩教结合,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一张晒在微信朋友圈里的豪华宴请照片,把周少强推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风口浪尖。

  2013年1月4日,时任珠海金融投资控投有限公司总经理、格力集团党委书记兼总裁周少强,按照往年的惯例,邀请珠海金融界负责人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17个人一顿晚餐花掉了37517元,其中消费红酒12瓶23706元,消费菜品、饮品13811元。当年2月,经珠海市委批准,周少强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所有职务。

  作风建设无小事,从严整治不手软。2013年中秋节前夕,时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华群等人违规接受市直某单位公款宴请,每人收受礼金2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8月,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启明使用下属单位“小金库”款项,组织11名干部职工到西藏旅游,刘启明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3月,中山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党政班子成员到区属企业调研走访,共150人参与私营企业安排的聚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一个个典型案例,投射出广东从严整治作风的坚定决心。

  中央八项规定文件下发后,广东省委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严。2012年12月13日,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出台六条禁令,大力整治公款大吃大喝;2013年1月1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制定30条措施,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直13个相关部门;省纪委主动作为,通过整合内部职能、新建监督综合平台、建立健全暗访机制、实施党风廉政考评等一系列务实举措,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广东“落地生根”。

  数据是最好的例证。2013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4起,处理2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人;2014年,全省查处547起,处理8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1人;2015年,全省查处440起,处理6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1人;2016年,全省查处812起,处理14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80人。

  党纪处分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戒一个党员,而是要强化警示教育,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并赋予他继续前行的力量。广东省纪委认识到,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既要严厉惩戒更要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问题,筑牢廉政思想防线,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函询、谈话提醒等方式,常敲边鼓、长鸣警钟。2016年,广东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年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数万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函询2753件。

  党风廉政见实效,领导干部是关键。广东省连续举办15期4500多名全省各地各部门和中央驻粤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4年来组织3440名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本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评议活动,先后4次组织670多名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这些务实之举让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了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意识,带动作风建设保持向上向好的势头。

  暗访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2017年2月6日至8日(正月初十至十二),省纪委组织7个暗访组,分赴相关省直单位和全省21个地级市,共走访161个窗口单位、工作部门和基层站所,暗访曝光慵懒散慢等“节后综合症”。

    暗访曝光是省纪委查处“四风”问题的又一招数。2013年,省纪委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各地先后建立了以媒体记者为主的固定暗访队伍,实现了队伍专业化、活动经常化、布局网络化。2014年,省纪委进一步健全三级暗访联动和分级暗访机制,推动暗访与巡视相结合。2015年,省纪委开通广东作风暗访平台,暗访频率由原来的每季度1期提高到每月1期。2016年,广东省纪委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暗访重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履职、敢于担当、依法行政。

  与以往在发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后低调处理不同,党的十八大以来,高频次的、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成为一种常态。2013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86件。其中,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处了或者督办查处了珠海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某领导超标准用餐、广东农村信用社部分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河源市政协一名副主席打麻将赌博、云浮市财政局派发新年“利是”、阳江市部分学校校长公款旅游、英德市英红镇江田村违规建设办公楼等典型问题,并在媒体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用好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常规武器”,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尤其注重充分运用好通报曝光这个“重型武器”,对顶风违纪者形成强烈震慑,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省纪委在南粤清风网等媒体开辟“曝光台”,先后曝光暗访典型问题19批90个。2016年以来,广东省纪委选准重要时间节点和典型问题,拍摄了正月里看作风、民心工程建设、建设资质审批、环保执法、窗口办事等“四风”专题暗访片9期、曝光问题45个,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严查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全省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拍摄暗访片389期,曝光问题103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2人,其他问责1796人,持续向党员干部和全社会发出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

  专项整治,构建作风建设常态机制

  俗话说,打蛇击七寸。整治“四风”问题,必须紧盯关键领域,抓住核心问题,重拳出击,方能形成震慑。

  2014年12月17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韶关乐昌市原市委书记李维员等72名干部收送“红包”窝案。2013年,李维员到任没几天,因车祸住院后,不少下属带着“红包”前来探望。李维员对红包来者不拒,甚至连父亲去世,也成为其敛财的机会。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在李维员的带动和影响下,收送“红包”的歪风在乐昌盛行一时,涉案72名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

  “红包”礼金不仅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更会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除了查处典型案件,2014年8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把治理“红包”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固定下来。

  “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重压之下花样翻新。对于隐形变异于“私人会所”中的“四风”问题,广东深挖细查,严惩不贷。2014年4月,广东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会所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对“会所歪风”进行专项治理。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湛江湖光岩望海楼、广州珠江公园汇立江南荟、汕头“马术协会”等占用公共资源、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被立即关停,一些设置在景区的公务接待点,也被整改取缔。当年,全省共关停整改私人会所和相关经营场所31家。

  纠风惩腐出重拳,“四风”问题无处遁形。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些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广东省纪委开展了整治慵懒散奢、考核检查和评比表彰、公款大吃大喝、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对收受医药回扣、挪用扶贫款等8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经过几年的持续努力,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入心入脑。

  严肃问责,激发干部责任担当

  这是一次不同往常的通报。

  2015年4月,广东省纪委通报了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的并非直接犯错的主体,而是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及下属7个事业单位,多次发生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送礼、发节日费、转嫁接待费用等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对原局长利庆佳等10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分管国土资源局工作的阳江市原副市长陈芝岳,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许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独有偶。今年2月28日,中央纪委通报了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赫然在列。据通报,2011年至2016年4月,海丰县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先后共有53人被相关部门查处;2013年以来,该县公安队伍多次发生民警、辅警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11月,海丰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王楚雄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小彪,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这两起通报折射出广东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决心和力度。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全省被追究责任的领导班子156个、领导干部1929人,给予纪律处分993人。

  为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激发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广东出台《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对问责情形逐条进行细化。通过总结推广珠海、惠州、肇庆依托信息化手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监督”的主体责任信息化监督体系和评估系统,开启了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以科技手段压实“两个责任”的有力尝试。目前,这一手段已经在全省推广使用。

  纠治“四风”贵在持之以恒。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日前召开的省直单位和地市有关负责人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和腐败问题反弹。”

 

  • 上一条文章: 新时代年轻干部如何强化廉洁自律

  • 下一条文章: 广东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把好“亲”“清”尺度
  • Copyright©1999-2012 Heshan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电邮:webmaster@heshan.gov.cn]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主办 鹤山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粤ICP备20007065号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1028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