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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3/05/06 10:09:29

 

    为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中旬对我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召开了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家属座谈会,分别走访了残联、人社局、民政局、法院、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财政局、城规局、司法局等13个相关部门听取意见,还实地视察了雅图仕爱心工场、市二小启智班、市康园中心。

 

视察雅图仕爱心工场

    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汇报。结合前段的调研情况,会议认为,市政府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福利、文化生活、环境建设、权益保障等方面严格依法开展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切实通过采取“三级联动、五项措施”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2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率比2011年翻了一番。但取得不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残疾人保障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覆盖面不宽,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在难度,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低、就业难、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不足,需引起政府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视察市二小启智班

    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残疾人保障法》,保障残疾人的权益,会议强调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抓好六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优惠政策,增强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二要强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加大对企业及征缴义务单位的沟通和宣传发动力度,认真分析保障金征收存在问题,规范完善征收制度,强化监督,落实征收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和欠缴情况,及早研究制定足额征收应缴保障金及逐年清收欠缴保障金的措强制施和执行程序。三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致力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争取早日动工兴建并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一个多功能、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特别是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四要尽早筹建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为残疾人教育配备专门的场所、专业的师资,因人施教。五要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配套,将无障碍设环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切实做到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逐步组织对不符合标准的已建道路、建筑等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和配套。六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议市政府统筹,发挥民政、人社、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单位的纵向横向联动作用,积极组织和培育专门帮扶残疾人的协会、互助会等义工群体组织,整合资源,拓展残疾人事业。

 

视察市康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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