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鹤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至26日在沙坪召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项目的说明; 二、审查和批准鹤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鹤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鹤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预算草案,批准鹤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本级2021年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鹤山市政府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鹤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鹤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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