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设立鹤山市选举委员会,主持鹤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叶永雄(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副主任:招文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杨海泉(副市长) 委 员:黄建辉(市纪委副书记) 罗松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邓继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财兴(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邓梓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际宁(市民政局局长) 赖金好(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俊灵(团市委副书记) 梁佩源(市妇联副主席) 办公室: 主 任:欧卫华 副主任:严洁英 范昌伟 成 员:赵杏媛 易炳强 张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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