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2014年12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关于在武装部选区、鹤城镇第八选区各补选1名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委具体指导选区开展补选工作,并于2015年月1月6日、1月9日补选了朱发理、冯细就为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5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对补选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认为补选工作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法律程序进行,朱发理、冯细就的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另外,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何振煌于2014年12月调往台山公安消防大队任教导员,根据《选举法》第54条,调离本行政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连同刚才接受陈绍忠代表的辞职请求,鹤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188名。 鹤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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