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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鹤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13/03/01 11:29:41

 

(2013年2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2013年,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3月:
    一、2月召开常委会第10次会议:
    1、研究补选代表事项;
    2、通过2013年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
    二、2~3月指导各镇召开人大例会。
    三、3月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进行专题调研。
    四、3月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

    4~6月:
    一、4月召开常委会第11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我市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农保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就业工作的报告。
    二、5~6月指导市人大代表联组活动。
    三、5月对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进行专题调研。
    四、5月对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五、6月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专题调研。
    六、6月召开常委会第12次会议:
    1、听取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2、视察工业城、物流港两大平台建设,听取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7~9月:
    一、7月对上半年预算执行工作进行调研。
    二、7月对沙坪中心渠排污清淤工作进行调研。
    三、8月召开常委会第13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计报告、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法》执法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
    四、9月对“法治鹤山”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五、9月对市重点工程进行专题调研。

    10~12月:
    一、10月召开常委会第14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报告;
    2、其他。
    二、10月对我市开展“创文”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三、11~12月召开镇人大工作会议。
    四、12月筹备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注:以上工作安排,主任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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