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额仍为191名。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和上级关于做好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部署,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从2011年8月9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全市共划分选区133个。各选区在市选举委员会规定的选举日依法进行投票选举,共选出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代表191名。 2011年10月25日,鹤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各选区选出的191名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他们的当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鹤山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共有191名。 特此报告! 鹤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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