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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鹤山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送审稿)》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山人大 更新时间:2023/04/03 05:25:00

(2023330鹤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会议认为,《总体规划》编制合法合规、基础工作扎实、分析研究充分、内容精炼、结构清晰;《总体规划》落实了国家、省、江门市等上位规划要求,并充分协调衔接了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总体规划》符合我市实际,并突出了可操作性,对鹤山市未来的发展有战略性引领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呈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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